「新樂園藝術空間檔案」是一個持續進行中的計畫,旨在紀錄新樂園藝術空間——這個臺灣少數自1990年代中期成立且現仍持續運作的藝術家自營空間——的歷史與發展。這個檔案的第一階段聚焦於新樂園的成立初期(1995至1998年);在這段關鍵時期中,部分來自藝術團體「二號公寓」的創始成員與年輕藝術家共同為新樂園的整體營運模式及其在藝術產業裡的角色奠下了基礎。做為一個培養年輕與新秀藝術家的平台,新樂園獨特的會員制度將無數的臺灣藝術家推上了職業舞台,而本次第一階段的檔案則可窺見新樂園的早期樣貌,以及臺灣在90年代中後期的藝術場景。新樂園藝術空間檔案的第一階段收錄了超過700件文獻,包括詳細的藝術家檔案、展覽紀錄以及行政和營運資料,類型則涵蓋照片、手稿、幻燈片、剪報、印刷品、文宣和自出版物等。除此之外,本次檔案也包含珍貴的會議紀錄、展覽講座和個人成員活動的錄音檔,使人得以一瞥新樂園創立時的歷程以及成員彼此在創作上的對話。這份檔案不僅揭示了許多知名臺灣當代藝術家崛起的路徑,也見證了「策展」這個概念在正式成為臺灣的藝術名詞前夕,如何在獨立藝術空間中實踐。
關於新樂園藝術空間
1994年,臺灣首個合作畫廊「二號公寓」在成員對於維持非營利模式或轉型為商業畫廊的歧異中劃下句點。同年底,部分支持非營利模式的成員,包含連德誠、張正仁、簡福鋛與其妻林純如、鄭瓊銘、黃位政、黃志陽和陳建北等,召集了多位藝術家——陳孟矩、陳文祥、陳昇志、林蓓菁、廖瑞章、郭博州、梅丁衍、蔡海如、杜偉、曾雅蘋、王德瑜、王國益——共同創立了「新樂園藝術空間」(SLY)。
以臺灣知名的香菸品牌為命名靈感,「新樂園」做為藝術空間的名稱不乏有著對本土藝術發展的使命感,以及成為一個新的、充滿活力的藝術應許之地的期待。而儘管在成立時仍留有部分「二號公寓」的影子——包含空間地點、展覽座談的方式、出版獨立刊物的企圖(雖然只在第一年出了一期)、非營利合作畫廊的形式以及扁平化的組織等傳統,新樂園也致力於擺脫外界對其做為「另一個二號公寓」的誤解。其「新」之處,主要是在於讓會員可以透過每兩年一期的制度流動與輪替,並在會員的檔期以外舉辦邀請展,為新樂園內外的藝術家提供作品展出的機會。新樂園在展覽上的另一個要求,則是所有作品皆須為第一次發表;這不僅激勵了較為成熟的藝術家創作新作品,也使新樂園成為新秀藝術家得到專業經驗、探索創作邊界的實驗場域,鞏固了其做為藝術家搖籃的地位。
包含前「二號公寓」的成員,新樂園的資深藝術家在成立初期擔任的角色更像是諮詢顧問,與年輕藝術家分享他們的藝術知識與見解。而既然新樂園的宗旨在於支持年輕藝術家,這些資深成員也漸漸在整體運作逐漸上了軌道後退出,陸續在成立後的四年間(亦即第一期與第二期)離開新樂園。除了資深成員的離開,新樂園的第一期於1996年結束時,由林純如父親林曉東先生提供的空間也因個人因素而無法繼續租予新樂園使用,使得1997年開始的第二期新樂園只剩下18位成員,並遷至台北遼寧街一棟兩層樓的新空間。成員不穩定和房租成本這兩大因素不僅使新樂園的第二期開幕聯展帶有募款的任務,也昭示著新樂園自1990年代末起最大的挑戰。一方面,這時期臺灣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開始將閒置的公有空間再利用納入文化政策,為年輕藝術家提供展覽、表演甚至駐村計畫的替代空間;另一方面,在新樂園首次亮相的藝術家也經常會開始收到其他藝術機構和畫廊的展覽邀請,導致不少人在期滿後選擇離開,或者覺得沒有必要加入新樂園。這種趨勢在第三期(1999-2000)的成員組成中尤為明顯:當時只有三位第二期的藝術家續留,且皆非創始成員。2000年的夏天,持續不斷的成員和資金問題,加上遼寧街空間的重建計畫,迫使新樂園對外宣布結束運作的消息。這引起了一些前成員和支持者的關注,也使他們決定回歸並參與於2001年開始的第四期運作。在相對拮据與艱困的狀況下,新樂園搬遷至中山北路的新址。這個由成員們親自翻修的空間也成為新樂園接下來的二十多年的據點。2001年五月,渡過了財務與成員上的困難、並重新找到落腳處的新樂園發布了徵件公告,邀請年輕藝術家參與第一屆「Emerge新秀邀請展」。自此,「Emerge新秀邀請展」成為新樂園藝術空間每兩年一次的傳統,更在2020年起將邀請對象從新秀藝術家擴展至新秀策展人。新樂園的第五期於2002年至2003年間展開。在此期間,原本抗拒政府資金以維持獨立性的新樂園決定開始申請補助,並發展更多策展計畫。而隨著2004年獲得第一筆政府的補助款,在財務上終於不用再依賴成員會費的新樂園也有了更多動能,從以成員為中心的合作畫廊/藝術空間轉型為策展組織,策劃展覽和活動,如2006年的《燕子之城:移民、後/殖民記憶與新台灣色彩》、2007年的《穿越表層-設計與藝術的對話》、2009年的跨領域藝術節《現在 En Ce Moment》、2010年與臺北雙年展呼應的《擁擠的樂園計畫》等。這段期間,新樂園也逐漸建立了一個更為集中的行政架構,以有效處理補助和營運事務。2024年,由於中山北路附近的都市更新計畫,新樂園藝術空間告別了經營多年的臺北市據點轉而遷至桃園市,加入「金山所在」(Glow Collective)的營運團隊,共同經營當地一處閒置舊宅,持續在合作的環境中探索獨立藝術空間的未來方向。
檔案著錄及內容簡介
作為一個初期結構鬆散的合作畫廊,新樂園藝術空間檔案的資料來源包含組織自身所留存的成員資料與展覽資料,以及由早期成員保管的零散資料。這些零散的文獻依性質重新整理歸類後,新樂園第一階段的檔案分為共六大類:
1. 成員資料:成員繳交給新樂園的個人相關資料,依照期別排序。內容包含作品圖像、藝術家簡歷等。
2. 展覽資料:新樂園所留存的展覽相關紀錄,包含文宣資料、展覽現場與作品照片、創作自述、新聞稿與報章雜誌剪報等。依期別與檔期時間排序。
3. 出版品:新樂園所出版的自刊物、第一期的展覽邀卡合集,以及介紹第一期新樂園的互動式光碟。
4. 營運與行政紀錄:含房租契約、組織章程、展覽提案、文宣範本等行政相關文件,以及與營運歷程相關的剪報。
5. 會議相關紀錄:成員間的會議文字紀錄。
6. 卡式磁帶錄音檔:包含新樂園的籌備會議錄音、展覽座談錄音,以及成員以新樂園藝術家身份於電台廣播節目受訪等音檔。
涵蓋日期
1995-1998(第一階段)
檔案語言
繁體中文
館藏使用
開放供研究使用。如欲閱覽只限館內觀看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件、報紙剪報和未出版作品),可向香港、新德里和紐約的AAA查詢。請於至少五個工作天前填寫「申請閱覽研究館藏」表格預約。
館藏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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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歷史及項目團隊
新樂園藝術空間所留存之展覽資料、成員資料與錄音檔由現任(2024)總監張雅萍提供,其餘資料則分別由創始成員陳文祥、杜偉及王德瑜提供。張雅萍的資料於2023年2月取得,陳文祥與杜偉的資料於2024年2月取得,王德瑜的資料則於同年6月加入。第一階段檔案的數碼化工作於2023年7月開始,並於2024年6月在亞洲藝術文獻庫網站上線。
本檔案的研究團隊包含項目研究員汪怡君、項目文獻管理員謝以恭與何沐恬。實習生林彥妮在檔案的掃瞄工作有重要貢獻。
鳴謝
新樂園藝術空間檔案為「臺灣獨立藝術空間檔案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由光華新聞文化中心支持。